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投标人,并在宝安区政府采购网上响应投标。
2)投标人应提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3)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本项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投标人库中注册有效的投标人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本项目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宝发改函[2017]201号)。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截止开标时间为止,被深圳市各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指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
7)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则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并有相应经营或生产范围(提供相对应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