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股份合作公司垃圾清运项目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BACG201815390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关于加快宝安区社区集体经济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建设推动股份合作公司规范管理的意见》
(深宝府办〔2016〕29号)、宝安区阳光政务廉政风险防控“1+10+1”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受深圳市东方股份合作公司委托,
就东方股份合作公司垃圾清运项目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 项目名称:东方股份合作公司垃圾清运项目
- 项目编号:BACG2018153901
- 招标内容:
17723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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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股份合作公司垃圾清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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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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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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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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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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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为1140000.00元,超过该价格的投标将被拒绝。
- 招标文件获得方法:
供应商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gzx.sz.gov.cn)登记并经审核成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注册供应商后,于2018年06月01日 18:00 至2018年06月13日 09:30 期间从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网(http://ba.szzfcg.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进行投标响应。 供应商登记注册手续详见深圳政府采购网(http://www.cgzx.sz.gov.cn)。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须在深圳市宝安区公共资
- 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市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如果网上报后又不参加投标必须在距投标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之前登录系统点击“拒绝”或
- “撤销”或告知招标机构。网上点击响应投标而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且未在规定的时间前将其不参加投标的情况告知招标机构的供应商,招标机构将视其网上违规操作。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并在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响应投标;
2)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被判处单位行贿罪(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投标人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5年05月开始起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
- 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截止开标时间为止,被深圳市各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指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6)投标人需按招标公告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缴纳标书费(提供报名费收据或发票)。
- 答疑事项: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等,必须于2018年06月08日 17:00 前将登录宝安区政府采购网,在“应标管理→项目答疑发布”
- 中填写相关疑问,也可以向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书面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投标截止前将集中答疑结果及相关补充公告以网上公告方式或在系统中直接答复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
-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为登录“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只有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预交或缴纳网上注册保证金后才能获取在网上
- “上传投标文件”的权限,投标人须确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获取“上传投标文件”的权限。
-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13日 09:30 (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和地点:2018年06月13日 09:30 (北京时间)
深圳市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__212__开标室(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湖滨东路38号),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市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用
- “采购项目查询及管理→查看开标一览表”功能点查询开标情况。
- 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单位名称:深圳市东方股份合作公司
详细地址:深圳市东方股份合作公司办公楼
项目联系人:文志军
联系方式:13751130028
(2)交易机构
详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3030号福田体育公园南门体育馆6号门政府采购招标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755-_83889026(若下载招标文件有困难,请与我们联系)
网上操作咨询电话:0755-27758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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